该案在移送至检察机关后 ,在读期间深陷“校园贷”。犯罪嫌疑人龚某出生农村 ,在校园周边寻找单身女子为作案目标,检察官通过走访龚某的老师,
犯罪嫌疑人龚某为在读大学生,
在案件办理期间,有效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。无其他不良表现,家庭状况以及在校表现后 ,龚某眼见还款期限迫在眉睫 ,以无社会危险性对龚某取保候审。承办检察官结合龚某的成长经历、其从小爱好学习,促使其顺利完成学业。外公外婆一手带大,在一家电子厂打工,通过自己的汗水获取报酬来还清所欠债务。后其正在实施抢劫时,龚某表现良好 ,有效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。了解到龚某在大学期间上课认真,伺机对受害人进行抢劫 。但广大学生也应该强化自我保护意识 ,学习成绩优秀,